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159.“也作你们和你们家人的食物”表以便真理之良善由此能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。这从“食物”和“家人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食物”是指真理之良善(参看5410, 5426, 5487, 5582, 5588, 5655节);“家人”是指源于真理的良善的每一个事物。因此,“作家人的食物”表示每一个事物中的真理之良善。至于真理之良善在每一个事物中,情况是这样:随着一个人重生,良善会渗透到属于他的每一个部分中;因为那时,对良善的情感变成在他里面普遍掌权的东西;普遍掌权的东西也会在每一个体部分中,或每一个部分中掌权。这一点从每个人的主导情感可以看出来。这种情感,无论是什么,就存在于他意愿的每一个体部分,以及他思维的每一个体部分中。尽管它看似并不总是存在于思维中,但它的确在那里。它之所以看似不在那里,是因为在这种时候,它披上了由环境所引入的其它情感;但是,随着这些情感被剥去,主导情感就会出现,一目了然。
灵人与天使的情形就是对这一点的最好证明。邪恶的灵人,或邪恶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灵人就是每一个部分中的邪恶。就连他们谈论真理,或作出善行时也是如此;因为他们在如此行时,心里想的无非是骗别人相信他们是善灵,从而利用良善的外表迷惑别人。当他们如此行时,仅仅从他们说话的声调、语气就能清楚听出来,也可从他们发出的气场察觉出来。良善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天上天使,就是每一个部分中的良善。换句话说,来自主的良善从他们的每一个部分中闪耀出来。即便他们表面上在做某种恶事,但他们的目的或意图仍是良善可以由此而来。由此可见,在良善普遍掌权的地方,它在每一个部分中都掌权;这同样适用于邪恶掌权的地方。因为普遍掌权的东西首先始于每一个部分都是良善或邪恶,换句话说,所有部分都具有相同的性质之时;这些部分的质和量就决定了整体的性质。因为被称为整体的,是凭着它存在于每个单独部分中而成为整体。
2258.“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”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。这从“审判全地的”和“公平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审判全地的”在内义上表示产生真理的良善本身。这在代表性教会也以祭司来代表,因为祭司同时也是审判官或士师。作为祭司,他们代表神性良善,作为审判官或士师,代表神性真理;但“审判全地的”表示这两者,这从第一卷各个地方所解释的“地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但在此从这个教会的代表来证明这些事太冗长乏味了。然而,“公平”表示真理,如前所示(2235节)。从这些话的含义,同时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明显可知,“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”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。
为了理解这些事,要知道,有两样事物或说两种成分构成整个天堂的秩序,并从天堂而存在于整个宇宙,即:良善和真理。良善是秩序的主要成分,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仁慈;真理是秩序的次要成分,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真理。神性良善判所有人都上天堂,但神性真理判所有人都下地狱。因此,如果主的仁慈,也就是良善的本质,或说祂的良善,不是永恒的,那么所有人,无论有多少,都会受到诅咒。这就是“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”这句话的意思(对此,也可参看第一卷1728节)。
尽管如此,邪恶之所以被判下地狱,不是因为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,而是因为人将自己与神性良善分离。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,而是人将自己送入地狱,这在前面已经多次说明(1093, 1683, 1857, 1861, 2121, 2258节)。神性良善在这方面与神性真理结合,即:除非恶人与善人分离,否则恶人就会伤害善人,并不断试图摧毁秩序;因此,防止善人受到伤害是出于仁慈。这在地上的国家也一样;恶行若得不到惩罚,就会玷污整个国家,从而摧毁它。由于这个原因,君主或法官惩罚邪恶,并将作恶者逐出社会,比不合时宜的宽大处理他们显得更仁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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